2023-01-04 17:14:17來源:中國青年報官微
劉鑫(現用名劉暖曦)
微博賬號個人頁面顯示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因違反社區公約,
該用戶處于永久禁言狀態。”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親江秋蓮訴劉鑫案二審宣判。圍繞法院判決的近70萬賠償,1月3日,江秋蓮發文不滿劉鑫對賠償款發起募捐,引發眾多網友關注。
江歌母親江秋蓮1月3日在微博發文稱,劉鑫屢次因違規被微博禁言,目前又再次注冊新賬戶,并持續在網絡發布歪曲事實的文章,還對法院判決的賠償款發起網絡募捐,申請管理員關閉劉鑫賬號。
劉鑫在2日晚和3日通過微博回應募捐,“會公示去向”,稱打工掙錢后會全部歸還。3日晚,她又發文稱,文章打賞已經被關閉,總共收到2.56萬元。
據此前報道,2022年12月30日,江秋蓮與劉鑫生命權糾紛案二審維持原判。
青島中院認為,劉鑫作為侵害風險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對救助者江歌負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義務,對江歌遇害存在明顯過錯,其過錯行為與江歌死亡后果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劉鑫應當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賠償數額顯示,除了一審法院判決的賠償江秋蓮各項經濟損失49.6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萬元及案件受理費外,劉鑫需承擔二審案件受理費1.076萬元。
媒體評論:鬧劇該收場了
澎湃新聞在評論中指出,劉鑫在社交媒體上發起的募捐再次傷害了江歌母親的感情,讓本應該平息的事件再起波瀾,這無疑是令人感到遺憾的。網絡求助,應該留給那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法律的嚴肅性必須得到維護,這場鬧劇該收場了。今后,大家更希望看到的是當事人都能過上平靜的生活,遠離網絡的喧囂,而不是頻繁出現在社交媒體的熱搜榜。
極目新聞則指出,無論是為了維護法律判決的尊嚴,還是為了蕩滌網絡空間的污濁,平臺都應該對這樣充滿爭議,令人寒心的打賞行為及時叫停,不要充當小丑演出的舞臺,更不要讓這場鬧劇卷入更多利益糾葛。
法律有判決,道德有底線,“江歌案”發展至今,已經不只是一個母親的自我救贖,而是更多人明辨是非善惡的一面鏡子,別讓好不容易擦凈的鏡面再蒙塵埃,也別再讓這一案件成為網絡暴力,對立撕裂的渾水池。讓充滿鼓勵和愛心意味的打賞,用到更應該用的地方吧!
中國青年報(ID:zqbcyol 整理:張小松)綜合:中國新聞網、澎湃新聞(作者 李平)、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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