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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福田提供合計300套人才房 涉及自由港灣公寓等房源 焦點精選

      2023-04-21 10:47:03來源:觀點地產網

      4月20日,深圳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啟動面向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內企業和機構定向配租人才住房工作,公開受理人才住房配租申請。


      (資料圖片)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本批次房源共計300套,分布在自由港灣公寓及福田區內零星剩余房源小區,戶型為單間、一房一廳、兩房一廳等,其中自由港灣公寓建筑面積約30至60平方米、福田區內零星剩余房源建筑面積約100平方米。

      本次房源配租對象為符合本通告規定申請條件的重點企業和機構。在申報資格條件及申報材料方面,其中,分類標準一共有5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一,高科技研發企業:符合深圳園區重點產業領域和方向,進入行業公認名錄或獲評細分領域龍頭(獨角獸企業、瞪羚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以及其他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企業;

      二,科研院所:具有港澳臺及國際背景,面向世界科技前沿,以建設世界一流研究機構為目標,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重點研究領域和方向開展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的科研機構及組織等;

      三,轉化孵化平臺、創新創業平臺:由國際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參與出資建設的科技企業孵化器,以研發型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通過提供辦公空間和孵化服務,對初創型企業進行培育的創新創業服務載體;

      四,與區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合作協議或監管協議的企業和機構;

      五,經區政府認定的對福田區有重大貢獻的企業和機構。

      另外,申報資格條件一共有2項,須同時具備:

      第一,符合分類標準第1、2、3的企業和機構,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須在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且應按照《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科研及創新創業若干支持措施》《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技術攻關及產業化創新若干支持措施》等規范性文件已落地深圳園區;符合分類標準第4項的企業和機構,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須在福田區;

      第二,在福田區2022年度納稅達150萬元以上或研發投入達2000萬元以上。依托港澳高校出資設立且正常運營的科研機構(事業單位或民辦非企業單位)、2022年以來,與(市)區政府或(市級)行業主管部門簽訂合作協議或監管協議(且明確落戶在福田)的企業和科研機構、經區政府認定的對福田區有重大貢獻的企業和機構不受納稅貢獻或研發投入條件限制。

      據悉,人才住房首次租賃期限不超過3年,期滿后承租企業仍有租房需求的,應當在期滿前3個月提出續租申請。符合屆時配租條件的,可續租一次,續租期限不超過3年。承租企業被取消區人才住房配租資格的,不予續租。

      上述人才住房配租申請受理時間為2023年4月21日至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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