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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州天河“1·11”寶馬撞人案二審宣判:維持死刑判決 焦點熱聞

      2023-06-28 13:41:03來源:澎湃新聞

      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消息,6月28日,廣東省高院對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上訴一案公開審理。法院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州中院一審認定:2023年1月11日17時許,溫慶運為發泄個人情緒,在廣州市天河區故意駕車沖撞行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等嚴重后果。廣州中院依法判處溫慶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溫慶運提出上訴。


      【資料圖】

      廣東省高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一審一致。法院認為,溫慶運的犯罪手段極其殘忍,犯罪后果極其嚴重,主觀惡性和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予以嚴懲。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經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對溫慶運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2023年1月11日17時許,廣州天河區天河路、體育東路附近,一輛寶馬X3多次撞上行人、車輛等。多段現場視頻顯示,路面上許多人受傷倒地,肇事男子停車后有撒鈔票的行為,并試圖逃跑。此案引起外界廣泛關注,被稱為廣州天河“1·11”駕車撞人案。

      肇事司機名叫溫慶運。一審判決書顯示,溫慶運于2000年4月出生,大專文化,戶籍地為廣東揭陽市揭西縣,居住在東莞市企石鎮,于2023年1月11日被羈押,次日被刑拘,1月14日被逮捕。

      一審判決書披露,該事件共造成6死,其中5人當場死亡,1人于1月19日經搶救無效死亡;另導致20余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10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2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傷二級,13人的損傷程度屬輕微傷,3人的損傷程度不構成輕微傷,1人的體表未檢見明顯機械性暴力損傷。

      據多位受害人家屬介紹,6名遇難者來自不同的家庭,其中1人是外賣小哥,1人是兒童,2人已婚已育,2人均有對象但尚未結婚。

      澎湃新聞注意到,一審中,公訴機關指控稱,事發當日12時許,溫慶運駕駛其父親名下的黑色寶馬X3從東莞家中行駛至廣州白云機場,后又行駛至天河區。在白云機場前往天河區的高速上,溫慶運先后四次在“華快三期”永泰收費站、平沙收費站、朝陽收費站等沖卡逃費。

      據多位旁聽人員介紹,庭審中,溫慶運稱,從白云機場前往天河區的路上,為了避免父母知曉他的行蹤,他拔掉了車上的ETC卡。經過收費站時,他打算用支付寶付費,沒有成功,和收費員發生了爭吵,于是就沖卡逃費了。而且,他“一會兒上高速,一會兒下高速”,存在多次沖卡逃費的行為,把車的擋風玻璃都撞壞了。

      年輕的溫慶運為何駕車撞人,這是此案的焦點問題之一。一審判決書顯示,事發當日,溫慶運接受了酒精測試和尿液檢測,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為0毫克/100毫升,也未檢出常見毒品成分。

      溫慶運從小在東莞長大。案發前,他的父母在東莞經營一家店鋪。溫慶運供述稱,案發約一年前,他陸續在抖音上發布使用名牌包、豪車等內容,將自己包裝稱“富二代”追求異性。不久后,一名網絡博主專門發了多條視頻,拆穿其虛假的“富二代”身份,讓其顏面掃地,感覺人生跌入低谷。2023年1月11日,他決定徹底放下過去,去一個環境更好的城市發展。出行前,他去超市用“花唄”透支買了兩條中華牌香煙想送給爺爺,卻被父母責罵亂花錢,于是拿了6000元私房錢,駕駛父親名下的寶馬X3,前往廣州白云機場。到達機場后,因停車場與附近酒店都沒停車位,其改為前往廣州天河區,期間與收費站工作人員發生爭執,并撞裂了寶馬車的前擋風玻璃。

      溫慶運稱,當駕車來到天河區體育東路十字路口時,看到很多路人正在過人行橫道,突然產生想釋放自己內心壓抑的想法,于是直接加速驅車持續朝人群沖撞過去。

      澎湃新聞注意到,溫慶運的多位親屬證言顯示,其家族無精神疾病史,溫慶運精神方面是正常的,沒有到醫院檢查精神病的經歷。案發前,溫慶運沒有異常行為。一審中,溫慶運的辯護人提出,溫慶運精神異常,需要做司法精神病鑒定。該辯護意見未被法院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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