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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微動態丨北京:房地產企業等不得參與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

      2023-07-04 16:13:16來源:觀點地產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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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3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北京外匯管理部發布關于印發《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規定(試點)》的通知。《通知》稱,為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服務實體經濟,便利跨國公司跨境資金集中運營,制定本規定。

      《通知》明確,跨國公司可以選擇主辦企業所在地省級/計劃單列市區域內符合條件的一家或多家銀行作為辦理資金池業務的合作銀行。此外,金融機構(財務公司作為主辦企業的除外)、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房地產企業不得作為主辦企業或成員企業參與跨國公司本外幣跨境資金集中運營。

      在參與主體的明確上,《通知》指出,具備國際結算能力且具有結售匯業務資格的銀行可以作為跨國公司辦理資金池業務的合作銀行,并應滿足以下條件:一是近兩年執行外匯管理規定年度考核B類(含)以上;二是近兩年開展跨境收付及結售匯業務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三是有完善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的內控制度和措施;近三年無重大的反洗錢行政處罰記錄;四是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規定的其他審慎監管條件。合作銀行在持續經營中不符合上述條件的,僅能為原客戶辦理原有類別業務。

      同時,跨國公司開展資金池業務,應向所在地國家外匯管理局分支局(以下簡稱所在地外匯局)申請辦理備案登記,申請材料可由主辦企業或主辦企業委托的一家合作銀行作為申請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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