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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按規定披露子公司票據逾期情況 融信集團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

      2023-07-06 17:03:51來源:觀點地產網


      (資料圖片)

      7月6日,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公司被采取行政監管措施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獲悉,2023年7月3日,融信(福建)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3]27號。

      根據公告,融信集團作為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發行人,未按規定對控股子公司商業票據已逾期未兌付情況履行臨時信息披露義務,該情況不符合《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十四條第二款第規定。

      依據《管理辦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決定對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責令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前對2022年以來對債務逾期情況進行梳理,并補充披露。

      同時,要求該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要加強對證券法律法規對學習,強化規范運作意識,加強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規范運作水平。

      該公司稱,收到該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后,高度重視上述問題,目前正組織公司相關部門進行討論及情況匯總。公司將在期限內按照監管要求進行自查梳理并進行相關披露。本次行政監管措施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無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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