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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網信辦公開征求意見治理網絡暴力 法學界人士:將網暴扼殺在搖籃里

      2023-07-07 18:08:13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7月7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劉胤衡 記者 韓飏 先藕潔)7月7日,國家網信辦發布《網絡暴力信息治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征求意見稿共31條,其中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完善網絡暴力信息治理機制,健全賬號管理、信息發布審核、監測預警、舉報救助、網絡暴力信息處置等制度。

      “面對新技術新應用帶來的各種風險,平臺企業應承擔起主體責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工商大學全球治理與數字法治研究院院長佟麗華一直關注數字時代下網絡平臺發展帶來的問題。他強調,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掌握了用戶的信息,通過算法推薦、影響甚至控制用戶。“我國就治理網絡暴力問題出臺專門政策,明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是抓住了解決問題的關鍵”。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工委副秘書長、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認為,目前,我國有關網暴整治規定散見于相關法律、法規中,治理網暴存在著針對性不強、銜接不暢和效率不高等問題。

      征求意見稿中規定,網絡暴力信息,是指通過網絡對個人集中發布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隱私,以及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道德綁架、貶低歧視、惡意揣測等違法和不良信息。

      胡鋼表示,征求意見稿對網絡暴力信息進行了清晰的界定,填補了相關空白。他指出,征求意見稿中的規定,界定了網絡暴力信息的三大特征:首先是集中性,信息是對個人集中發布的;其次是違法性,對于個人的侮辱、謾罵、造謠、誹謗、侵犯都是違法行為;最后是不良性,征求意見稿明確,嚴重影響身心健康的道德綁架、貶低、歧視、惡意揣測為不良信息,“這些是征求意見稿中具有突破性的創新內容”。

      針對容易滋生網絡暴力的社交群組,征求意見稿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對網絡社區版塊、網絡群組的管理,不得在詞條、話題、超話、群組、貼吧等環節集納網絡暴力信息,禁止創建以匿名投稿、隔空喊話等名義發布導向不良等內容的話題版塊和群組賬號。

      針對不良“營銷號”蹭熱度等行為,征求意見稿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借網絡暴力事件實施蹭炒熱度、推廣引流、故意帶偏節奏或者跨平臺搬運拼接虛假信息等惡意營銷炒作行為。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不得為傳播網絡暴力的賬號、機構等提供流量、資金等支持。

      值得關注的是,征求意見稿中明確了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原則。其中規定,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加強對于未成年人用戶的特殊、優先保護。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優先處理涉未成年人網絡暴力信息舉報。發現未成年人用戶存在遭受網絡暴力風險的,應當立即處置違法違規信息,提供保護救助服務,并向有關部門報告。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設置了“網絡暴力信息監測預警”專章,其中規定,網絡信息服務提供應當建立健全網絡暴力信息分類標準和典型案例樣本庫;根據歷史發布信息、違規處置、舉報投訴等情況,動態管理涉網絡暴力重點賬號,及時采取干預限制措施;建立健全網絡暴力信息預警模型。“這些措施都有助于營造良好的網絡生態環境。”胡鋼說。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要求,對于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應當依法嚴肅追究,切實矯正“法不責眾”錯誤傾向。

      “如果涉及網絡暴力的案件已進入到司法程序,說明網暴已造成極為嚴重的后果,損害結果已經發生,甚至對受害者形成不可逆轉的身心傷害。”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民法典研究中心主任孟強認為,從司法機關到網絡主管部門等共同發力重拳治理網絡暴力,體現出對網暴行為的全鏈條治理邏輯,國家網信辦從網絡信息服務提供者入手,建立起系統的網暴監控預防機制,對網暴進行在先的治理,“此舉有助于將網絡暴力扼殺在搖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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