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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讓破壞名勝古跡者付出“肉疼”的代價

      2023-08-09 07:01:41來源:工人日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據光明網8月7日報道,近日,有網友視頻爆料稱在陜西榆林靖邊縣波浪谷游玩,發現一女子翻圍欄踩丹霞地貌拍照。視頻中,該女子站在巖石的凹陷處,兩手扶著山壁,不停調整姿勢,反復踩踏,下方還有同行人指導動作。隨后當地回應稱,已協同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追查,待事實查證后,將會按照相關法規嚴格懲戒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丹霞地貌是一種以陡崖坡為特征的紅層地貌,2010年,由六處提名地組成的中國丹霞景觀系統被正式列入《世界遺產名錄》。靖邊波浪谷丹霞因擁有眾多的波浪形丹霞地貌景觀而得名,有極高的學術價值和旅游價值。經專家研究考證,其彩色丘陵地層的形成和誕生是以百萬年為地貌單元,是不可再生、不可復制的地質遺跡,其遭受人為破壞后會加速風化和流水侵蝕,且自然恢復周期長、修復難度大。

      無獨有偶,上個月在甘肅張掖丹霞景區也發生了一起游客翻越圍欄拍照的事件。經有關部門調查,該游客進入的區域正是彩色丘陵保護范圍,隨后景區派出所對該游客處以200元罰款。景區工作人員表示,丹霞地貌是類似古化石一樣的存在,如果游客踩上一腳,地表層分布的屑巖會被輕易地破壞,一個游客的腳印地表需要60年甚至更久才能恢復。

      無論是專家還是景區工作人員都傳遞出了,丹霞地貌不能隨意踩踏、踩踏后難以修復等信息,但現實中,依然有游客在不顧阻攔、隨心所欲行事。

      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對游客文明出游的要求是明確的。比如,旅游法規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德,愛護旅游資源,保護生態環境,遵守旅游文明行為規范;環境保護法規定,公民應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配合實施環境保護措施。同時,風景名勝區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也分別對破壞生態和景觀的活動,故意損壞國家保護的文物、名勝古跡的行為,視不同情節規定了罰款、行政拘留等懲戒措施。

      法律規定之下,景區景點對于游客破壞生態環境、損壞文物古跡等不文明行為,多以勸阻為主,即便懲戒也大多是“意思”一下,不會深究。這種相對溫和的處理方式,不僅可能讓當事人沒有多少痛感,而且很難對其他人形成震懾。

      當然,也有地方對類似行為動了真格。兩年前,男子陳某在貴州梵凈山景區旅游過程中,不顧勸阻使用登山手杖在“梵凈山金頂摩崖”石壁處刻下4個字。事發后,景區所在地檢察院隨即啟動調查,并提起了全國首例針對在自然、人文遺跡上刻字的民事公益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刻畫行為造成了文物和美學景觀價值不可逆損害,判決行為人支付各項景區修復及賠償費用共計12萬余元。有網友因此建議,針對破壞名勝古跡的不文明行為,司法機關應該主動出擊,有所作為,提高不文明行為的違法成本,用公益訴訟為名勝古跡保護兜底。

      今年2月,最高法發布依法保護文物和文化遺產典型案例時表示,對于實施妨害文物管理違法犯罪行為,造成自然遺跡、人文遺跡、風景名勝區等環境損害的,堅持全面追責原則,有機銜接行為人的刑事、民事、行政責任;探索運用預防性、恢復性司法規則,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激勵行為人積極退繳文物、修復環境、賠償損失。

      發現一起,嚴肅依法懲處一起,讓相關人員付出“肉疼”的代價,是對法律規定和相關要求的落實,也是對文物古跡的應有保護和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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