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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眉山:嚴禁開發企業等機構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以外的賬戶

      2023-08-31 16:07:54來源:觀點地產網

      8月31日消息,四川省眉山市住建局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到,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項目工程建設。購房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嚴禁開發企業或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以外的其他任何賬戶。

      此外,購房人申請按揭貸款的,發放貸款銀行應及時將貸款直接劃轉至監管賬戶。開發企業在監管銀行或非監管銀行辦理按揭的,須在商品房網簽備案后30日內將按揭回款存入監管賬戶,逾期的將暫停開發項目的網簽使用權限。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附件

      關于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發展環境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眉山天府新區、各縣(區)、園區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市房地產業協會、物業服務協會、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協會,各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裝飾裝修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相關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構建公平、誠信、規范、有序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切實維護購房群眾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發展環境,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建設管理,提升項目規范化水平

      (一)合理安排建設時序。房地產開發項目應堅持“先地下、后地上,先配套、后開發”的原則,合理安排地下管線、配套設施和園林綠化的建設時序,配套設施應與項目主體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

      (二)強化勘察設計質量。嚴格執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標準,嚴格按照經批準的規劃方案進行施工圖設計,提高設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嚴禁擅自變更規劃、設計。

      (三)強化施工質量管理。嚴格落實建設單位的質量安全首要責任和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強化五方責任主體的質量安全意識。嚴格按照經批準的施工圖進行建設,嚴把建筑材料、建筑施工的質量標準。

      (四)強化工程規范驗收。各方責任主體應嚴格按照程序組織工程竣工驗收,對照批準的設計文件逐項檢查,對達不到設計文件要求的必須整改到位。分期開發建設的須分期實施聯合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加強銷售管理,營造良好市場環境

      (五)優化商品房預售評審。實行“來件即辦”,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在收到開發項目預售申請后,及時組織政法、公安、人社、規劃自然資源、市場監管、信訪、稅務等部門開展商品房預售許可聯合評審,評審前實地查勘項目建設進度。

      (六)強化項目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布房地產政策、房源信息和備案價格。取得預售許可的項目,開發企業應在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在銷售現場設置商品房房源公示系統,嚴格實行一房一價、明碼標價。

      (七)規范銷售宣傳行為。將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銷售人員納入統一管理,組織開展崗前培訓和日常培訓,實行亮證上崗、掛牌銷售。銷售人員須據實宣傳,沙盤、宣傳圖紙要與規劃方案一致,不得捏造容積率、綠化面積、銷售情況等。

      (八)強化購房合同約束。開發企業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不得設定侵害購房人合法權益的霸王條款。配套設施的權利歸屬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予明確,不得違規出售底樓花園、樓頂露臺、作為人防工程的地下設施等,嚴禁任何公司和個人在竣工驗收后違法改建、私搭亂建。

      三、加強項目管理,規范商業地產經營

      (九)強化商業地產預售許可。眉山城市規劃區內的商業項目申請預售,投入開發建設資金須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40%,已設置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實行封頂預售。眉山城市規劃區外的商業項目實行封頂預售,已設置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實行現房銷售。

      (十)強化商業地產合法銷售。商業地產項目銷售廣告不得包含升值預期、回報承諾、融資或者變相融資等內容,開發企業不得與購房群眾簽訂售后包租和返租協議,售后租金不得違規直接抵扣商品房總價款。開發企業銷售商業項目和大型商業綜合體,其自持比例不得低于51%,禁止以任何產權單位、虛擬劃線等無實體墻的形式進行分割。

      四、加強資金監管,保障項目工程建設

      (十一)簽訂三方監管協議。開發企業、監管銀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在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簽訂預售資金監管協議,明確三方的責、權、利,對預售資金進行線上監管。開發企業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后,應在售樓場所顯著位置公示監管銀行、監管賬戶名稱、賬號和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并在購房合同中載明。

      (十二)預售資金的繳存。購房人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嚴禁開發企業或委托的第三方機構將預售資金存入監管賬戶以外的其他任何賬戶。購房人申請按揭貸款的,發放貸款銀行應及時將貸款直接劃轉至監管賬戶。開發企業在監管銀行或非監管銀行辦理按揭的,須在商品房網簽備案后30日內將按揭回款存入監管賬戶,逾期的將暫停開發項目的網簽使用權限。

      (十三)預售資金的使用。預售資金優先保障開發項目的建設,由開發企業申請,經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審核后,監管銀行直接撥付給與開發企業簽訂工程建設及相關合同當事人或相關單位。資金監管實行建設進度控制,并根據開發企業信用等級實行規范化、標準化、差異化管理,對問題樓盤實行重點監管。

      五、加強物業管理,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十四)嚴格物業服務企業聘用。加強前期物業服務招投標監管,將物業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與企業信用等級掛鉤,開發企業不得選聘信用等級為C、D級的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應在街道、社區指導下開展,并充分參考物業服務企業的信用等級情況。業主委員會要嚴格執行《四川省物業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由業主大會會議確定物業招投標方式、服務標準、收費標準、評標方式等內容。開標過程應當記錄,由街道派出的工作人員現場監督并在記錄上簽字,現場監督簽字的記錄應存檔備查。

      (十五)督促物業服務企業盡職履責。物業服務企業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服務等級開展物業活動,嚴格執行前期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政策,禁止亂收費、超出指導價收費行為。對收費標準超出指導價的小區,采取約談、曝光、扣減信用分值,涉嫌價格違法的移交市場監管部門嚴厲查處。持續開展違章搭建、侵占綠地、違規裝修管理不履職,電瓶車飛線充電、物業收費不公開透明、物業合同到期不退出小區等物業行業亂象整治。

      (十六)強化裝飾裝修監管。建立眉山市裝飾裝修企業名冊,實行清單管理,全面實行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登記制度。建立違法違規裝飾裝修快速處理機制,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接到相關投訴、舉報后,及時到現場核查,確認房屋裝飾裝修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令其立即停止施工、恢復原狀,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落實物業服務企業發現、制止、上報責任,凡是未到物業服務企業備案的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不允許進場施工,違規裝修建材不得進入小區,對嚴重影響安全的行為要采取停水、停電等有效措施制止。

      六、加強行業治理,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十七)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微信公眾號、網絡媒體和報刊雜志等方式,加大對房地產市場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購房群眾的購房常識和法治意識。

      (十八)落實主體責任。因項目工程質量問題、虛假宣傳、違規承諾和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售后包租等違法違規行為造成的信訪穩定問題,開發企業應承擔主體責任,及時回應購房群眾合理訴求,落實整改措施,化解處置遺留問題。

      (十九)強化信用管理。嚴格按照信用管理辦法對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進行量化評價,定期對外公示信用考核分值、排名和等級,加強信用管理運用,進一步規范開發企業、經紀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從業人員的市場行為,切實維護購房群眾的權益,打造文明守法、誠實守信的房地產業新形象。

      (二十)強化執法力度。充分利用“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群眾反映問題核實等多種方式,會同市場監管部門加大房地產銷售市場執法檢查力度。對項目建設和銷售宣傳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和從業人員,根據職能職責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由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移交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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