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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蹤“106”借貸短信:信息販賣“黑產”隱現

      2023-03-24 12:03:22來源:北京商報

      在信息化泛濫的今天,永遠有你想象不到的瘋狂。

      “尊敬的客戶,我行為您預備30萬元備用金,隨借隨還無違約金,了解詳情回復Y+姓名,退訂回復T”……精美包裝的“李鬼”借貸短信魚龍混雜,極難甄別,這背后大多為貸款中介引流獲客,暗箱操控。而亂象之下,慫恿套取三方征信服務機構信息、信息販賣的“黑產”鏈條也在滋生發芽。


      【資料圖】

      短信群發公司成“幫兇”

      “根據您房貸良好的還款記錄,可申請一筆續貸”“根據綜合評估授予您一筆30萬元信用儲備金,如需辦理回復Y,加急回JY,退訂回T”……在信息化時代,收取海量信息已成為人人生活中的常事,你是否也收到過這樣的借款營銷信息?是否也不堪其擾?

      在《“3·15”觀察|神秘的“106”借貸短信》稿件中,北京商報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神秘的“106”借貸短信發送主體均不是正規銀行機構,實則為貸款中介在背后暗箱操控。

      李辰(化名)最近接到了一筆新生意,為貸款中介提供短信發送引流服務,他所在公司的主營業務就是發送“106”開頭的各類短信。“我們的收費非常便宜,發一條短信7分錢,700元錢能發1萬條短信,如果發送量大還可打折,6000元左右就可以發送10萬條短信。”

      除了提供發送平臺,李辰還會向貸款中介提供統一的套用模板,這類模板與消費者收到的內容也大同小異,例如:【××銀行】尊敬的客戶,我行授信給您的369000元將于3月31日到期,可用于日常消費、房屋裝修、生意應急,查利率回6,申請回8,退訂回T。

      “106”借貸短信如何發送?成功率又如何?北京商報記者以貸款中介身份進行了暗訪,在注冊流程方面,短信群發公司的規定各有不同,有的公司需要貸款中介提供手機號、身份證實名注冊,有的公司會向貸款中介提供可直接登錄平臺的虛擬賬號。

      短信群發平臺的操作流程較為簡單,只要在“短信內容”中粘貼群發公司提供的模板,導入需要發送的手機號點擊發送即可。北京商報記者隨機尋找了5位來自不同地區的消費者進行測試,點擊發送按鈕不到20分鐘,便有消費者收到了“106”借貸短信,但也有手機注冊地在北京、杭州等地的消費者并未收到“106”借貸短信信息。

      對無法收取短信的情況,有短信群發平臺人士給出了兩種解釋:一種為地區限制,另一種為消費者手機設置了短信攔截。

      而就在向中間商提供個人信息后,北京商報記者也收到了不同的貸款營銷短信或貸款中介電話,這些短信包裝極為隱秘,有的以帶貨、快遞中獎為噱頭,先將消費者引流后再推銷貸款,有的則直接表述為可申請貸款。

      套用三方征信機構用戶信息

      神秘的“106”借貸短信背后,是短信群發公司推波助瀾。為了幫助新入行或者客源較少的貸款中介,短信群發公司還推出了另一種代發服務。

      “中間商”映嵐(化名)介紹了一整套服務流程,“如果貸款中介沒有手機號,我們可以先提供一批,這些手機號可以是貸款中介覆蓋的地區,市縣鎮均可。且都是優質的借款客群,有借款需求,發一回借款客戶可能不太在意,多發幾回肯定更有效果”。

      短信群發公司為何能獲取到海量的優質客群信息?這些客群的信息來源又是何處?在交談中,“中間商”們表現得都頗為謹慎,在北京商報記者的反復追問之下才松了口,優質客群的來源主要有兩種,一類為與其合作的貸款機構客群信息,另一類則為擁有國家備案的企業征信查詢機構用戶信息。

      更有“中間商”慫恿稱,“‘3·15’過后查得嚴了,現在無法提供代發服務,可以直接注冊官方備案企業征信機構的會員,拉取企業主信息再通過我們的平臺發送短信”。

      目前市場上存在多類官方備案企業征信機構,此類機構旨在為用戶提供快速查詢企業工商信息、法院判決信息、關聯企業信息、法律訴訟、失信信息、被執行人信息等服務。信息來源通常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企業年報等官方信息。

      北京商報記者登錄后發現,在查詢過程中,可以清晰看到企業主的聯系方式以及郵箱地址,而此類企業征信機構的會員制度也通常支持信息批量導出,他們正是“中間商”所言的優質客群。對此,有企業征信機構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并未和短信群發公司存在合作”。但也有人士稱,“此類行為極難防范”。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咨詢顧問蘇筱芮表示,魚龍混雜的“106”借貸短信主要存在兩方面問題,第一個是短信發送服務平臺沒有對應的資質門檻,交錢就能發,給不法分子以渾水摸魚之機,第二個則是短信發送平臺瞄準的接收短信的用戶較為“精準”,表明該行業當中個人信息幾乎處于“裸奔”狀態。

      在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悅看來,這類查詢機構可以通過篩選機制,幫助用戶獲取符合條件的目標公司數據。用戶獲取上述數據后,應當合法使用,若獲取信息后濫發垃圾短信,屬于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

      背后現信息販賣“黑產”

      除了慫恿套用企業征信機構信息外,也有服務商為貸款中介群發“106”短信提供手機號,販賣個人信息。

      在北京商報記者表達了想要求購大量手機號發送引流短信的需求后,有“中間商”提供了“號販子”的對接信息。

      號販子戎戎(化名)向貸款中介供應兩種資源,一類為通過貸款平臺抓取的用戶信息,另一類為銀行內部數據。“我們會提取之前有過借款行為的客戶。不帶客戶姓名,只有一條手機號,1000條售價800元、2000條售價1400元、1萬條售價3000元。”

      另一位號販子為貸款中介提供的信息更為全面,主要有企業法人、車主、業主、社保公積金用戶、信用卡用戶等,按套餐制收費,只需要花費100元就可以買到1000條手機號。“客戶準確率在80%左右。”

      在交納一定費用后,北京商報記者輕易便得到了數百位用戶的個人手機號信息,記者隨機測試后發現,這些手機號并不是虛擬號碼,均可以接通且真實有效。

      王德悅進一步指出,買賣公民手機號碼等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我國已全面實行手機號碼實名制,手機號碼具有專屬性和隱私性,僅售賣不含機主姓名的手機號碼也屬于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國內已有多人因出售他人手機號碼而被追究刑事責任。對消費者來說,“106”短信內容魚龍混雜,因為掛著各大銀行的名頭,用戶難辨內容真假,除了廣告營銷之外,更是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內置“釣魚網站”,成為電信詐騙新手段。

      建立審核機制迫在眉睫

      魚龍混雜的“106”借貸短信牽出了一系列黑產,須引起相關部門和運營商的高度重視。

      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類“106”借貸短信涉嫌夸大、虛假宣傳、違法違規,也沒有起到真正能夠保護消費者權益的作用,應設置類似大數據管理中心的機構,通過技術手段監測此類違規行為。

      在王德悅看來,監管垃圾金融短信存在的難點是,發送“106”短信需要“資質”+“實名認證”才能發送,但門檻太低,運營商不對短信內容進行審核,消費者也缺乏有效的反制措施,致使垃圾短信泛濫。需要通過制度規范,讓服務商和運營商履行更多的責任和義務;如可以將政府機關、各銀行等官方消息與普通“106”短信嚴格區分開來,甚至設置新的號段用來發送官方消息;也可以在短信中強制標注發送者真實身份等;手機系統設置上,應當要能夠精準地設置“貸款”“中獎”等關鍵詞,屏蔽此類垃圾短信。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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