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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點熱門: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可延長至明年6月30日

      2022-11-15 09:40:56來源:中國銀行保險報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為進一步助小微企業紓困,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將延長。

      11月14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等六部門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根據《通知》,對于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鼓勵銀行與借款人按市場化原則共同協商延期還本付息,延期貸款正常計息,免收罰息。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為了推動政策迅速落地、見到效果,《通知》還針對創新延期貸款產品和服務、完善配套政策、強效果跟蹤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合理確定延期貸款的到期日及結息方式

      《通知》所指的小微企業貸款,包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

      為推動政策平穩落地,《通知》明確,各銀行應根據借款人生產周期及資金回籠周期等,合理確定延期貸款的到期日及結息方式,避免集中到期。要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及時調整信貸管理系統,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征信記錄。同時,各銀行要完善貸款延期還本付息相關盡職免責規定,增強可操作性。在有效防范道德風險的前提下,對基層信貸人員因辦理貸款延期形成的不良貸款,免于全部或部分責任。延期貸款涉及擔保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需與企業、擔保人等協商處理,根據商業原則保持有效擔保安排或提供替代安排。

      為進一步提升金融供給的精確性,《通知》建議,各銀行應根據小微企業所屬行業、交易場景等特點,提供差異化貸款延期方式,推廣主動授信、隨借隨還貸款模式和線上續貸產品。鼓勵各銀行適當下放貸款延期審批權限,提高審批效率。鼓勵為借款人提供貸款延期線上辦理渠道。在有效防控風險的前提下,對于缺乏部分材料的貸款延期申請可“容缺辦理”,事后補齊。

      在完善配套政策方面,《通知》明確,對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因執行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產生的流動性問題,人民銀行將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合理充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通過信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信貸資源。繼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金融債券,嚴格規范募集資金使用管理。此外,金融監管部門需落實好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等差異化政策。

      為保證政策效果,《通知》要求,各銀行要主動下沉服務,多渠道了解借款人真實經營狀況并提供相應的貸款延期服務,避免盲目限貸、抽貸、斷貸。做好政策宣傳解讀,擴大政策的知曉度和覆蓋面。人民銀行將會同銀保監會對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業務情況進行定期監測。

      為小微企業緩解流動性壓力

      實際上,自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延期還本付息政策一直是幫助小微企業“續命”的重要手段之一。

      今年5月國常會部署的穩經濟一攬子措施提出,“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貸款、貨車車貸、暫時遇困個人房貸消費貸,支持銀行年內延期還本付息”。彼時,政策明確本輪延期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不超過2022年底。

      人民銀行創設了專門的貨幣工具,為延期還本付息政策提供支持。2020年6月,人民銀行推出“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兩項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工具。今年1月1日,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支持工具轉換為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轉換后,從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人民銀行按照地方法人銀行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資金,鼓勵持續增加普惠小微貸款。同時,金融機構與企業按市場化原則自主協商貸款還本付息。

      東方金誠首席宏觀分析師王青、高級分析師馮琳指出,四季度受疫情擾動,一些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困難加劇。從政策層面加大對小微企業的定向支持力度,能夠有效緩解這類市場主體的流動性壓力。

      責任編輯:

      標簽: 小微企業 延期還本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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